大家都知道,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可是总有人不遵守规则,在红灯亮起时仍然冒险闯过去,结果在路口被撞了。
广告2023年9月8日9时28分,张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工业街与麻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鲁P***36大型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某受伤,车辆损坏。
广告当事人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二十六条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麻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来源:聊城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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