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生活资讯

实名曝光!聊城这5人终生禁驾浑瑊是唐朝名将,为何成就超不过郭子仪,因他机会主义的思想严重

2024-07-14 04:50:17 7

终生禁驾,意味着驾驶人这辈子不能重新获取驾照,永远都不能开车了。近日,聊城交警公布最新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案例一

2022年03月07日22时15分许,孙某某驾驶鲁P***QZ号小型汽车,沿滨河大道自北向南行驶至滨河大道(莘县)燕塔街道十里槽村东100米时,与前方骑电动自行车(聊城0243***)的宋某某发生尾随相撞,致宋某某当场死亡,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后,孙某某弃车逃逸。

经调查,孙某某因观察不当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肇事逃逸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孙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宋某某无责任。

2022年12月29日,孙某某被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2023年3月6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孙某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0月24日14时47分许,刘某刚(44岁)驾驶鲁PH****号小型轿车沿赵清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清平镇老官庄村东首处,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道路南侧顺向停放的电动三轮车及站立于电动三轮车南侧的张某某相撞,造成张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刘明刚驾车逃逸。

2023年4月21日,刘某刚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处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3年6月5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刘某刚做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哪种情况会被终生禁驾

1.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开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聊城交警微发布

相关标签: